當您需要更多資訊以完成訂單或回應顧客服務問題時,「買賣雙方訊息服務」頁面可讓您與顧客聯絡。
若您的企業中有多個人處理與買家的溝通事務,您必須先啟用他們的電子郵件地址後,才能使他們與買家溝通。若要啟用或封鎖地址,請前往「訊息服務核准頁面」。
若要聯絡買家,請按照下列步驟:
使用我偏好的電子郵件用戶端發送電子郵件給買家: 在「買賣雙方訊息服務」頁面的「收件者」欄位中,複製買家的加密電子郵件地址。然後前往您的電子郵件,使用此地址與買家聯絡。買家仍然無法看到您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延遲: 若您的電子郵件供應商在傳送訊息給 Amazon 有延遲,「買賣雙方訊息服務」頁面將反映此延遲。
拒絕的電子郵件: 若您用來傳送訊息給買家的電子郵件地址,不是您在「買賣雙方訊息服務」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,或其他經核准的電子郵件地址,您的訊息將會遭拒。您可以在啟用欲使用的電子郵件地址後,重新傳送訊息。若要啟用或封鎖地址,請前往「訊息服務核准頁面」。